辦理流程: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領取了臨時居民身份證的公民在領取居民身份證時,應當交回臨時居民身份證。
法定期限:3日
承諾期限: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