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有關規定享受國家有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稅收、獎勵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① 增值稅: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免征增值稅。(增值稅稅率為6%)
② 企業所得稅:年度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所得稅稅率為25%)
③個人所得稅:高校、科研機構的科技人員從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收入中獲得的現金獎勵,可減按50%計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