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登記有哪幾種方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我國的離婚有兩種方式:登記離婚(也叫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雙方達成協議的可以在婚姻登記處辦理協議離婚,未達成協議的,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由人民法院受理。
登記離婚需要申報哪些材料?
1.男女雙方當事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當事人屬于集體戶口的帶集體戶口個人頁原件、集體戶口主頁和含有本人姓名的索引頁(主頁和索引頁不能提交原件的,可復印上述證件并在右上角加蓋單位公章)。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應當與當事人聲明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2.結婚證。3.軍人申請離婚需出具身份證、軍人證件、部隊團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軍人婚姻狀況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