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正在起草《地質勘查活動事中事后監督管理辦法》,已于2019年兩次社會廣泛征求意見,將建立以信用為核心、信息公示為平臺的地質勘查活動事中事后監管制度,請予以關注。
2018年4月《地質勘查資質管理條例》廢止,地勘資質證書全部失效,作為以往業績的證明材料,僅供市場參考使用,失去法律強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