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發改局會同經濟開發區對《規劃》開展了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評估小組根據風險調查的現場情況、利益群體政府、基層組織及各單位部門意見、問卷調查結果及各類相關資料,識別出《規劃》實施可能引發以下社會穩定風險因素:(1)項目立項審批風險;(2)工程技術方案設計風險(3)項目管理風險;(4)施工安全風險;(5)化工產業安全事故風險;(6)環境影響風險;(7)勞動用工糾紛管理風險;(8)資金籌指風險;(9)施工對周邊交通出行的影響風險;(10)地質災害風險;(11)征地拆遷風險,(12)資源承載力風險;(13)壓覆重要礦產風險評估小組通過對《規劃》的單風險因素進行風險指數計算得出,初始社會穩定風險等級屬于低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