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評估主體
根據《山亭區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有關要求,棗莊市山亭區司法局作為評估主體,開展《山亭區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 (2021-2025年)》的風險評估工作
二、評估依據
評估依據《國務院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 年)》《棗莊市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等法律法規及文件進行評估
三、評估內容
根據相關規定評估《山亭區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 年)》是否存在社會穩定、法律風險等。四、評估結論《山亭區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總體實施風險可控,能夠實現文件既定目標。建議在實施過程中注意以下幾點:一是重在貫徹落實,切實將相關法治精神落實到實處,融入社會建設之中:二是注重宣傳報到,加強典型人物典型案例宣傳,發揮引領作用;三是加強普法教育,在全社會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
棗莊市山亭區司法局
2022年3月7日